蒙自供销集团为蒙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的一级集团公司(社有企业),目前拥有5家子公司及1家参股公司,主经营范围涉及农产品供应链运营、农业生产物资经营、农村生活物资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电子商务运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社有资产管理运营、仓储冷链物流运营服务等。因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蒙自供销集团总经理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二)坚持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蒙自市委、市政府和市供销社的决策部署,热爱供销事业,有建设一流企业的职业追求和企业家情怀,中共党员优先。
(三)兴企有为。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企业全面发展,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四)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五)学历专业。经济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类工程管理类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
(六)工作经验。具备企业战略管理、商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经营风险管理等知识和能力,能够根据行业发展和企业特点分析和制定公司发展战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严重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6.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和解除执行未满三年;
7.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0.其他不符合公司相关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任职资格
(一)具有3年以上在国有(集团)、私营企业工作经历。
(二)具有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运营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三)热爱供销事业,具有全局观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三农”工作,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运营管理的能力。
五、薪酬和福利待遇
(一)拟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转正工资的80%发放。
(二)试用期结束后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撤销劳动合同。
(三)转正后薪酬按公司薪资标准执行,年薪6—15万元(底薪+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体检等福利。
(四)试用期间如不能正常履职,聘用单位可随时终止试用。
(五)聘期中,所聘用人员不得在聘用单位之外兼任其他职务、任务并领取报酬。
六、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背景调查→体检→拟录用公示→聘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8日—2024年5月31日18:00时止。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邮箱(mzxstk2@163.com)。
3.报名要求。
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能弄虚作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验审。
根据报名人员信息初步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1.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4)近期彩色照片2张(2寸)。
对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综合研判,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以下情形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现场确认资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不相符的;
(2)在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时无法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现场确认的;
(3)资格复审中不满足报考条件的;
(4)在资格复审现场违反相关规定的;
(5)其他被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三)面试。重点考察面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政治标准、违纪违法、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信息不符,提供虚假证明等情形,不予聘用。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可适当减少项目或减低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确定人选。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蒙自供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红河州人才网及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蒙自市供销社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有异议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蒙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提出申诉。
(三)本次公开的聘用工作接受蒙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事会联系人及电话:李主任15887712210;
监事会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33号(蒙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
八、工作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33号
联系人及电话:高琴15126232722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蒙自供销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2:蒙自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者诚信承诺书.docx
蒙自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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