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街道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依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我街道将成立专职消防救援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主要承担辖区内消防救援站日常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良好。
4.具有中专(含)或同等以上学历。
5.年龄满18至35周岁,需持C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持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6.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蒙自市常住户口青年、退役的军人和消防员、建档立卡脱贫户、体育特长生、持B2以上驾驶证、消防专业毕业生。
7.符合优先条件者,其他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时间
实行24小时驻勤奋战,每月结合执勤实际情况安排6天轮休。
四、工作地点
统一在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站工作(新安所水果交易市场内新安所街道办事处)。
五、用工形式
新安所街道消防救援站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六、工资和优待
1.每月工资4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2.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两部分构成,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每月个人部分须向单位缴纳或从工资中扣除。每年救援站定期为专职消防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此部分开支由单位保障,无需个人缴纳费用。
3.工作满1年后,根据各用人单位的政策,享受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休假,根据值班需要,节假日参与执勤的,节后安排相应天数的调休。
4.专职消防员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补助、被装等,签订正式合同的员工,以上项目均由新安所街道消防救援站提供。
5.具体工资待遇以实际签订劳动合同为准。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6日(星期二到星期五:早上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与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交给工作人员姚宏明处。
(地点: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办事处A2-15)
3.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填写完整的《蒙自市新安所街道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寸)。
②填写完整的《蒙自市新安所街道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2)一份,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寸)。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备案表的打印件。
⑤持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有文艺和体育特长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与政治审查
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初审和政治审查人员名单将电话进行通知。
(三)面试测试及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地点为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站(新安所水果交易市场内新安所街道办事处),面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及是否具备专职消防员的基础体能要求。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街道消防救援站统一组织,体检地点为蒙自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签订合同
根据资格初审、政审、面试、体检情况,录用情况将电话通知。录用者同街道消防救援站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
(六)岗前培训和岗位见习
1个月试用期期间,委托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30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开展30天的岗位见习,培训和见习考察合格者方可转正。
试用期工资:1750元/月。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办事处所有。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面试、体检环节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姚宏明:13187955559
座机:0873-3848037
附件:
1:蒙自市新安所街道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蒙自市新安所街道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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